先附上一篇我在2007年時所寫的東西:

同學已經結婚了,他老婆年紀大我一歲,愛打扮,生了兩個孩子看起來也算辣媽,但說真的生過孩子的人,就算再會打扮,在我看起來都是「媽媽」!

她們的話題永遠停留在她們的兒女做了什麼,我覺得我有時候也這樣,我總說著我的狗好可愛,但我很慶幸我有狗可以說嘴!因為我總不能在她們大談小孩經時在旁邊聽她們念經吧?有狗的話我至少還可以打斷她們並同時附和著說:我的狗也是ㄟ!(很賤,但我一向如此,要不然我要像傻子一樣聽妳講妳小孩怎樣怎樣嗎?我一點興趣都沒有啊!剛好我有狗,而我有時也很想融入妳的話題,證明我也很投入在彼此的交談中,所以.......)

有一回談到了我的不婚理論,她試著想讓我明白結婚有多好,但我真的對婚姻不感興趣,可能是我的回應太過漫不經心,後來她有點惱羞成怒的說:那些說不結婚的人幹嘛要談戀愛,這樣根本就是在耽誤別人!

靠北啊!原來我還犯了這種滔天大罪啊?我它媽的耽誤了哪根毛啊?這叫我怎麼忍得住不反駁一下呢? 

我用著和緩的語氣搞笑的說道:這樣說太偏激了啦!
如果「每一次談戀愛都是為了要結婚,要不然談戀愛幹嘛?」
那「每一次嘿咻不就也都一定要生出小孩,要不然是做心酸的嗎?」

我的謬論有時聽起來真的會很有道理,一時間眾人無語但又覺得好笑,我則得意揚眉雙手一攤做出無辜狀。

已婚的人士們,我真的衷心的祝福你們幸福快樂,我羨慕你們可以找得到你們願意跟他廝守一生的人,因為我知道我不會有那種機會,所以請珍惜你們的幸運,而倒霉的我,我也不是抱著耽誤別人的惡意去談戀愛的!

我當然希望我可以找到一個人..............................算了!我不奢望!我想說我也想找一個人好好談場戀愛之類的八股廢話,但我發現我根本說不出口!

人到了某個年紀就會被一種小寂寞給淹沒,放棄給人了解的機會,也試著不去想了解所有人,然後就這麼拖著、擺爛、不再爭取任何人事物,因為我們年紀大了,也累了!所以我現在不耽誤任何人,我很單純的不婚是因為我找不到對象「昏」,這樣總行了吧?我找不到那個會讓我想跟他結婚的人,所以妳幹嘛不想也許是這些男人沒本事,我就是遇不到好咖我有什麼辦法呢?妳應該要同情我,而不是看在我爽過單身生活而憤恨至此吧?(除非妳打從心底的在偷偷羨慕我!)(2007/07)

------------------

看吧!六年後我不但有了小孩,我還是單身。在此我還是要勸大家,單身很棒,但生小孩真是條不歸路。

想當初朵朵報戶口時,王八蛋在戶政事務所裡竟然說不如順便辦結婚,我想也不想的直接說:我才不要咧!(附加一個殺了我我都不要的驚嚇表情)

還好我頭腦清楚,要不然我的下場就不只是養一個小孩,還要多養個吃軟飯的,那我應該活不到現在吧?最恐怖的是我跟王八蛋切八段之後隔一年多他還厚臉皮跑回來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過的半夜賴在我家打掃,那更恐怖!那晚我心裡一直想著我要怎麼把他弄走,還好最後在我很明白的表示他不管再怎麼打掃都不會改變什麼,半夜兩點他還是滾蛋了。呼~~~~逃過一劫啊!

就算保住了單身的身份,但是當媽還是有很大的弱勢,照顧小孩之餘真的很難顧得到自己,比如當年我看著我同學的老婆或是我自己已婚的朋友,我總是告誡自己:不要讓自己看起來像她們那樣!

比如穿著邋遢,永遠只綁一個馬尾,一件看起來洗過很多次的褪色棉T,搭配不寬不鬆到膝蓋上方的G牌或T牌的休閒褲,外加那種橫條狀(兩條或是三條)的拖鞋涼鞋兩用鞋,腳背上頭一定還會有看起來不知道是沒洗乾淨還是曬黑的痕跡......這幾乎我每天送朵朵去上學都會看到類似裝扮的媽媽形象,大家就像是說好了一樣都穿這樣。

但當了媽以後我才知道要不變成那樣還真是有夠難!所以我只能盡量用一樣的穿著,在服裝樣式上稍微做點改變,證明我們還有少女心!比如馬尾要綁高一點,不但可以調整頭型之外,看起來也會活潑有朝氣!不會像個疲倦老氣的媽。

褪色的棉T很容易,我有大絕招!那就是盡量買灰色的,不但看不出來有沒有褪色,而且就算起毛球也會比較看不出來,另外上衣樣式也要挑長版合身款的,穿寬鬆型的就表示妳在給自己發胖的機會,或是妳想欲蓋彌彰用寬鬆的衣服來遮掩發胖的事實。(胖子就算穿寬版的衣服看起來也不會變瘦好嗎?)

別穿半長不短的寬鬆休閒褲了!要嘛就穿迷你短褲,再不然也要穿過膝的合身七分褲!這樣看起來才年輕不會看起來像中年大嬸。

至於鞋子更是不能穿那種皮質的兩橫或三橫的那種國民拖鞋,一定要人字啊!

一樣是短T短褲拖鞋跟馬尾,就只能靠這幾點不同來隱瞞年紀大的事實,就算騙不了別人也能騙騙自己,告訴自己:我已經很努力不顯老了!

好哀怨啊!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我常想如果我中了樂透我應該會就比較有空悠閒的在那邊搭配自己出門要穿什麼衣服,但事實上每次出門都是先忙著打理小孩,輪到自己時時間上已經不允許我慢慢挑了,所以每次電視上有哪個明星或是某個光鮮亮麗的媽現身時,我總想著:這人應該不用自己帶小孩而且有用不完的錢,要不然如果像我們這種單親又窮困的家庭,哪有可能啊!別說是媽媽自己沒有置裝費可使用,就連小孩的衣服超過100我都不可能買咧!

雖然我已經擺脫不了媽媽的身份和相貌了,但我很慶幸我還沒耽誤任何人,而且還逃過了被拖累的不幸。只是養小孩真的是條不歸路啊~~~千萬不要輕易嘗試,養隻狗吧!最近狂犬病一出,不是所有小狗都能跟兩古一樣有老娘照料,很多小狗都被遺棄了,你的愛心如果氾濫到非得找個活體來愛,養隻狗或養隻貓都不錯,千萬別養小孩!小孩就算再好玩,你要是看到要繳費的帳單你絕對笑不出來。(除非你很有錢也是可以笑啦!把錢分我一點更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滾滾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